
项目编号 | AHMY-3-G-2023-048 |
项目名称 | 当涂县城荣泰华府与釜山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建设工程 |
发包人 | 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 | 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当涂县城荣泰华府与釜山路交叉口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为当涂县城荣泰华府与釜山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施工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控制价(人民币) |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568290.02元 (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 / 元)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人民币)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20%。 成交价=(控制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20%)+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成交价为:454632.02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下浮)。 |
比选单位资格 要求 | 1、比选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比选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已从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资料(比选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报名及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方式 | 1、比选单位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地址: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手续并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和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
报名企业须知 | 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项目报名地点(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处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须提交《项目比选确认函》(盖章原件及签字)。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23年6月30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评标室(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 |
比选办法 |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在合格的已登记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摇号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按照合格报名企业递交《项目比选确认函》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至比选时间,由发包人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整个摇号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
履约担保 | 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收取√不收取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 %。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县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
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为:中标价*1.5%。 |
重要提示 |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视为已参与并下载了相关资料。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比选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本项目无图纸,具体施工内容以清单所列内容及发包人现场指定情况为准,比选单位须考虑此类风险因素,谨慎参与比选,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
合同授予 | ①合同文本推荐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②中标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290号 联 系 人:谷中杰 电 话:0555-678530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涂县太白东路187号 联 系 人:朱振华 电 话:0555-6777795/15385550689 | |
附件:控制价清单